各县(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赣州市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赣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高新区分局,瑞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中心城区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赣州市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为督促各县(市、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现将各县(市、区)报送的68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第二批) |
序号 | | | | | | | 行政处罚(包括:停工整改、暂扣吊销证照、处罚罚款等)情况 |
| | | | | | 当事人承建的南康区花香·美林郡工程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违规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 |
| | | | | | 当事人承建的南康区花香·美林郡工程,未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未对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未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主要控制措施、举报信息等,未对裸露场地进行覆盖或者绿化;违法了《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一、二、三款规定。 | |
| | | | |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汇一城5号办公楼1107 | 当事人监理的南康区花香·美林郡工程,当事人对发现的扬尘污染,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改正,并报告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根据《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 |
| | | | | | 当事人承建的赣州恒大城工程,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违规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 |
| | | | | | 当事人承建的赣州恒大城工程,未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未对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未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主要控制措施、举报信息等,未对裸露场地进行覆盖或者绿化;违法了《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一、二、三款规定。 | |
| | | | | | 当事人监理的赣州恒大城工程,当事人对发现的扬尘污染,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改正,并报告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根据《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 |
| | | | | | 当事人开发的赣州恒大城工程,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违规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 责令改正、并处以人民币926364.3元的行政处罚。 |
| | | | | | 当事人开发的赣州恒大城工程,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 |
| | | | | | 当事人开发的大唐·江山二期工程,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违规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 责令改正、并处以人民币66769.8元的行政处罚; |
| | | | | | 当事人开发的大唐·江山二期工程,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 |
| | | | | | 当事人承建的大唐·江山二期工程,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违规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 |
| | | | | | 当事人承建的大唐·江山二期工程,起重机械设备未办理安装告知擅自施工,违反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 | |
| | | | | | 当事人承建的大唐·江山二期工程,未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未对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未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主要控制措施、举报信息等,未对裸露场地进行覆盖或者绿化;违法了《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一、二、三款规定。 | |
| | 广东东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大唐·江山二期工程) | | |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汇一城5号办公楼1107 | 当事人监理的大唐·江山二期工程,当事人对发现的扬尘污染,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改正,并报告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根据《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 |
| | 广东东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大唐·江山二期工程) | | |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汇一城5号办公楼1108 | 当事人监理的大唐·江山二期工程,当事人未及时将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违法行为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违返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 |
| | | | |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泓泰家具市场北方泓泰大厦16楼 | 当事人开发的家和院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违规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 责令改正、并处以人民币361498.8元的行政处罚; |
| | | | |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泓泰家具市场北方泓泰大厦16楼 | 当事人开发的家和院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 |
| | | |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7号赣州中海国际社区B9地块(华府)B区16#商铺 | 当事人承建的家和院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违规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 |
| | | |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7号赣州中海国际社区B9地块(华府)B区17#商铺 | 当事人承建的家和院项目,起重机械设备未办理安装告知擅自施工,违反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 | |
| | | |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7号赣州中海国际社区B9地块(华府)B区18#商铺 | 当事人承建的家和院项目,未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未对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未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主要控制措施、举报信息等,未对裸露场地进行覆盖或者绿化;违法了《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一、二、三款规定。 | |
| | | | | | 当事人监理的家和院项目,当事人对发现的扬尘污染,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改正,并报告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根据《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 |
| | | | | | 当事人监理的家和院项目,当事人未及时将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违法行为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违返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