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明知自己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无法乘坐高铁,却多次冒用他人身份证购买高铁车票企图蒙混过关。在进赣州西高铁站乘车时,他最终被赣州铁路警方当场查获。
高某在进站口被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对高某进行讯问  5月10日14时10分许
赣州铁路公安处赣州西车站派出所民警在赣州西站进站口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多次使用身份证验证进站未能通过,经民警盘查,发现其出示的身份证件与本人不符,疑似使用他人身份证件购买车票,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子神色慌张。
经调查,该男子姓高,因为生意存在债务纠纷,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无法购买高铁车票,于是高某便抱着侥幸心理,冒用哥哥的身份证进站乘车。经警方核实,高某自2021年11月以来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车票11次,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最终,高某被赣州铁路公安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属于违法行为
该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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