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后驾车不仅危险
而且属于违法行为 饮酒后出行 打车、代驾 都是一种方便又安全的方式
而下面这位
明明已经叫了代驾
路上却还是被交警查获
究竟怎么回事?
近日,赣州交警开发区大队在东江源大道某路段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时,查获一辆黑色小轿车,驾驶人周某称自己在南康区某餐馆吃晚餐时喝了酒,回家时叫了一名代驾开车,到了离家不远处时为了节省一点费用,便支付了168元代驾费提前结束了订单,自己开车回家,结果刚开出不远就遇上了交警查处。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结果显示,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03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依法抽血送检,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127.49mg/100ml。最后,周某因达到醉驾处罚标准,将面临1~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驾驶证被吊销,5年后才可重新考取。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酒精的作用下
人的身体和意识都可能不受控制
往往会做出一些反常举动
等到清醒之后回想起来也追悔莫及
酒后开车不可取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请广大驾驶人
珍爱生命 杜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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